青岛港湾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21:36:28

第五章 收费

  第十七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应用韩语等四个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000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橱柜、阳台、暖气等);

  3、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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