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院2017招生简章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17:52:45

莱芜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院简介: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占地839亩,建筑面积26.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馆藏图书81.13万册。在职教职工7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21人。现设有机电工程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冶金与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务管理系、师范教育与艺术系、医学技术与护理系8个系,18个研究院所,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建有201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2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现有招生专业39个,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0455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以及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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