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22:48:37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商讨招生的重大事宜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民汉兼收。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但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等4个专业为艰苦专业,适宜男生报考。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石油工程类部分专业为俄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时执行先“分数清”,后“专业清”原则。

  专业清是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清后,再考虑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或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录满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志愿清是在录取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即使二志愿报该校的考生的成绩再高,原则上也不予录取。分数清是学校招生录取人员将进档考生按考分高低分文理等大类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先看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如果符合要求、该专业又未录满的话,则将其安排在他的第一专业。

  第十五条学院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院招生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20%之间。学院进档考生的同分排序规则为:在投档过程中,考生如总分相同,理科专业考生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照英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文科专业考生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学院针对江苏省的录取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如分数相同,按照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必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文科考生按照历史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照物理成绩排序;若依然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第十八条 录取时对民语言考生数学成绩要求:民语言文科考生数学成绩最低限28分;民语言理科考生数学成绩最低限30分(单考单招除外)。

  第十九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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