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湖南工学院 2017-06-17 11:40:41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校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详见随我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收费标准。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收费第一年执行吉首大学预科班收费标准;第二年起转入我校开始专业学习,收费标准同我校相同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209、210、912招生咨询服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2

  网  址:http://www.hnit.edu.cn/zsjy/zs/

  E-mail : zs@hnit.edu.cn

  电  话:0734-3452028、3452345(兼传真)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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