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学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7-06-18 11:28:48

安徽警官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西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

  东校区: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3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具体方式: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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