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职院2017招生简章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6 14:05:04

乌海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理、文、管、教育、医学相结合的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创办于200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乌海市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合作在乌海市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受自治区教育厅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学院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具有单独招生资格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和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第四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高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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