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09 18:25:07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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