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洋职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录取规则]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15:21:10

  四、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贯彻省教育厅、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核考生档案。

  2.面向普高的文、理科考生注册入学录取原则:

  (1)根据“高考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等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等级加分指4门必测科目中,每一门科目达到A级即加20分,B级加10分,C级及D级不加分。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院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确定考生是否被我院录取。

  (2)优录原则:对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我院优录条件的,可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面试在8月份注册申请前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题库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

  面试的条件:

  A.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

  B.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C.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报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方式与原则: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参加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我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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