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09:28:16

第六章资助体系

  第二十四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和院长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到25-40%。其中: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5. 院长奖学金:学院为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设立“院长奖学金”,每年10万元。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为进一步加强与重庆支柱产业的对接,从2017年起,对鞋类设计与工艺和应用化工技术等两个专业进行改革试点,对就读学院鞋类设计与工艺和应用化工技术等两个专业的新生,每人每年2000元的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院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当地的县(市、区)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重庆工贸职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