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8 11:39:45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国家相关奖助学项目: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为特殊贫困3500元人/年和一般贫困2500元/人/年两个等级。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人/年。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奖励5000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奖励2000元/人。6、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助学贷款。最高标准为8000元/人/年。

  海南省奖助学项目: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年。

  学校奖助学项目:1、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最高为1300元/人/年。2、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奖励标准分为5000元/人、3000元/人两个等级。3、国内交流学习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4、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岗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5、“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6、临时生活补助:学校给予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7、贫困学生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贫困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

  社会企业奖助学项目:1、金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为2000元/人/年 、15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三个等级。2、求良助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

  以上奖助学金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海南经贸职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