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琴岛学院2017招生简章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17-06-23 10:30:54

青岛理工琴岛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3378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学院简介: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普通高校,是由青岛理工大学和青岛盛世华侨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东部、崂山风景区西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学院占地1060亩,校舍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动漫大厦、国际交流中心、陶艺馆、体育馆、健身馆、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礼堂、游泳馆、标准化运动场、音乐广场、康成广场和其他教学生活设施等,图书资料114多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学校建成了基于802.11n的WLAN校园无线网络,基本覆盖学生宿舍区、办公区和部分教学区域;2011年完成了无线网络的再次扩容,建成云计算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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