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17招生简章

枣庄学院 2017-06-16 17:32:39

枣庄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学校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学校简介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枣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坐落在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铁路、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岚曹高速公路和104国道、206国道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王梓坤先生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激光与光电子科学家、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建铨先生为名誉校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枣庄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