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物工程职院2017招生简章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9 01:01:25

天津生物工程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全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校代码:14021

  五、 学校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办公立,面向全国招生,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技术产业带。学院历经五十年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在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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