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2017-07-05 08:38:08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

  1.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投资与理财、会计、市场营销、商务管理、酒店管理、社会工作、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文秘等专业5250元/学年;

  2.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专业641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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