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肇庆学院 2017-06-30 14:47:37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协助学生根据政策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年8000元。

  3.学校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分等级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5.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勤工助学酬金一般为250-360元。

  6.陈熹奖学金

  由香港慈善家陈熹先生资助 100万元港币设立“陈熹奖教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大学三年级各班学习成绩优秀并排名第一的学生。

  7.香港福慧系列奖助学金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福慧系列奖助学金,每年提供35万元以上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4000元。

  8.仲明助学金

  由企业家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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