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7-06-21 12:21:38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在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生源情况分配到相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17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江西应用技术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