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2017-06-27 18:08:27

江西农业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三、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四、办学类型: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及社会需求的状况来确定。

  六、颁发文凭:学生入校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大专(高职)文凭。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2.按考生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来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4.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三校生兼收;

  5.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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