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冶金职院2017招生简章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6 16:38:31

天津冶金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院代码:13700(国标)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引河桥北)

  分院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铁集团

  基本情况:

  学院现有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管理类、冶金类五大类专业群,直接与国家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对接,其中智能控制技术和黑色冶金技术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会计专业获得天津市财政支持。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办对整体的招生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规则,负责监督招生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招生简章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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