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江美院2017招生简章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2017-06-26 20:53:55

黑龙江三江美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等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社区221国道旁。

  邮编:154013。

  咨询电话:0454—8871111、8872222。

  传真电话:0454—8871111。

  学校网址:www.sjmsxy.net.cn。

  电子邮箱:sjmsxy@163.com。

  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80年10月,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领导下的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文理兼招,集数字传媒、环境艺术工程、服装设计工程、影视动画设计与美术教育研究为一体,同时开设播音与主持、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等专业。学院占地面积3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校绿草如茵,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有浓厚的艺术文化气息。食宿条件优越,图书馆、美术馆、电脑设计室、多媒体视听室、影视动画工作室、制图室、形体室、创客空间、专业设计实训室等一应俱全,全部实现多媒体立体化教学。

  第六条 学院以“重实践、讲效益、求质量、攀高峰”为校训,在重视实战教学的同时,更重视非智力因素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建言献策教育,为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就业创业,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创办优质品牌高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办、纪检部、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级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纪检部是学院招生工作的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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