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17-06-27 23:53:55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成所修学分及达标考核成绩,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注册、黑龙江省教育厅准许的高职(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省内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院颁发预科结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投诉和质疑,并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451-85560098 85560198

  18646276806 18646276807 18646276808 18646276809

  2、学校网址:http://www.mvcollege.com

黑龙江民族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