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概述]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7-07-01 09:59:21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参见当年学校招生专刊或招生网站。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im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jc.imut.edu.cn/gdzsb,电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询电话:0471-6576346(兼传真)。

  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大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