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西北师范大学 2017-07-02 08:26:17

  第三十六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两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密切合作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活动。学校先后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美国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金斯维尔分校、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加州理工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苏丹喀土穆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俄罗斯卡尔梅克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英国阿伯泰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新竹教育大学等国外及港台地区高校开展了互派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同时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政府间互换奖学金等多项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

  第三十八条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10余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九条 西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w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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