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17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 2017-06-13 22:16:35

东北电力大学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街(路)16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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