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安徽工程大学 2017-06-15 01:03:01

  九、其它须知:

  1.转专业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文件执行。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

  ⑷勤工助学:建立校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我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学校给予孤儿学生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指标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美欣达助学金、辉恒奖学金、瑞德奖学金、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达内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溜溜梅奖学金、建行爱心助学金、学长奖学金等。

  3.毕业生就业创业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积极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坚持深度融合地方积极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积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8年获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表彰,其中5年连续为标兵单位。学校积极谋划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聚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打造创新创业工作平台,优化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增强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效果显著。学校是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成功立项省级创客实验室,与市区政府及新华网、中科招商等知名企业共建创业学院和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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