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大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新疆师范大学 2017-06-16 13:27:29

  三、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3.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4.专业录取原则

  (1)非特殊类型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一志愿,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或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其他特殊类型专业:

  ①报考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各省、市、自治区设有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还需提前参加相应考试并获取本科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报考本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投档考生情况划定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0.6+美术统考或联考成绩×0.4)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③报考专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仅在新疆招生)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先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文化课分数线,但不低于该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再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我校将依据分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因素,由我校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术科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降低至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经公示合格后方可填报我校。

  公示后,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办统一组织投档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对投档考生,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同等情况下,结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求,依据考生术科项目,按照“田径、足球、乒乒球、健美操”的顺序,优先录取田径项目的考生,其次录取足球项目的考生,以此类推。

  ⑤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及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时,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

  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投档考生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体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按照体育分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⑥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简称“统考”);其中,报考体育教育(足球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足球校考并获取合格证。非足球方向的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统考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教育(足球方向)专业录取时,先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统考体育成绩分数线,再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⑦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和汉语言专业为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录取及培养等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四、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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