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大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重庆医科大学 2017-06-16 08:35:23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

  五、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积极开拓社会捐资助学渠道,欢迎校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到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及“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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