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7-05-05 10:59:02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招办根据招生章程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专家评审:经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考生在校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陈述以及学科竞赛获奖项等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入围资格认定: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评审成绩,按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择优拟定考生名单,并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4.名单公示:2017年5月30日前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结果。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高考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按照生源省级招生机构要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到相应批次中,根据所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填报专业。未按照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6.录取方式: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学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往低分择优进行专业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对于生源不足的省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专项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省份。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浙江省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2.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3.若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若考生所在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按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本科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www.cup.edu.cn/bkzs/

  电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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