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 2017-05-03 12:49:18

合肥工大2017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领导机构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等报考资格审核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

合肥工大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