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师2017高职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29 20:33:41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

  (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

  (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

  3.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392291、28852265、23893948(永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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