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华中农业大学 2017-03-24 12:44:57

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生源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6.江苏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途径。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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