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学院2017单招简章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7-03-21 10:35:26

海南政法学院2017单独招生章程

2017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一、2017年单独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在读学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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