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7-03-20 09:36:37

  〖单招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成绩及考生志愿,按照生源类分别择优录取。

  1、应届普高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有补考课程,该门课程成绩最高只按60分计。

  2、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3、出现空余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A.专业出现空余计划:按专业空余计划的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B.类别出现空余计划:出现一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平均分配至其他两个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出现两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全部调入余下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A.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B.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录取资格外,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我院于5月初将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上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份发放。

  6、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

  〖单招监督〗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教职员工、学生以各种方式违规参与招生活动。若有发现,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学院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可直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查证,切勿听信其他机构或小道信息,若有发现欺诈行为,请及时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或公安机关举报。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731-2262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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