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9 10:54:26

六、录取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

  1、4月14日前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2、4月17日—2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5月10日—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4、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照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各类考生招生计划(第3类考生录取比例控制在总计划2%以内)。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参加湖南省2017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同时被2所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填报一志愿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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