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职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9 15:46:44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1、录取原则:分科类、分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2、录取流程: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4月12日至4月19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凡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20--4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按收费标准交清一年学费和杂费,逾期缴费,视为放弃录取。

  4、已确认录取的考生5月10日前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七、监督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0-8677507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他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7年9月入学(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单招录取的新生入校后不能转学、转专业。

九、联系方式

  地址:岳阳市学院路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809室)

  咨询电话:0730-8677333、8677346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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