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7-03-19 10:30:14

六、录取

  学院本着“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我院分专业计划录取,考生可以申请跨类调剂择优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各大类各专业录取线,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hnkjxy.net.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生须在公示期内来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公示期内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学院视考生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并按成绩顺延录取其他考生,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奖学金:学院实施奖学金制度,具体奖学金类别、等级及金额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页查询。学院对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的机会。

  (六)未尽事宜请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七)考生如对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院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31-8286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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