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共达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8 09:58:59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则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按照考生专业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则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两者相同者则全部录取。

  3、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我院确认后方可被我院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 为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4、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十、计划调剂

  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颁发证书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与统招生收费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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