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2017-03-18 09:55:46

2017年北京网络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简介:

  1、学院名称、北京地区招生代码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1135

  2、学院类型、办学层次、办学性质 全日制民办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

  3、学院地址、邮编 北京市房山区窦大路12号;邮编 102433

  4、学院概况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为主动适应我国大力实施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需求,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执行院长、招生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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