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7-03-17 13:47:16

  (五)录取

  分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当报名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110%时,接受调剂,第二志愿考生总分降低10分后,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同排序,按计划择优顺序录取。经二志愿调剂后仍不能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分数排序录取无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当某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适当减少该专业计划。减少的计划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当报名人数一、二志愿合计不足15人时,取消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报名考生优先调剂至其二志愿专业。当某专业申请免试审核通过考生比例超过该专业计划60%时,将适当增加该专业计划。

  录取过程中不单独为农业户口考生划定录取分数线,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学历教育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不接受其他考生调剂。

  录取时执行北京市高考体检统一标准。体检结果有限报说明的考生请注意查询不宜报考专业。体检信息不准确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已交纳的6月份高考报名考试费用,将在考试院退还后返回考生本人。

  (六)上课地点

  各专业上课地点详见招生计划。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学校招生部门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并进行公示。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0358899—512

  邮箱:nzjcc8035@sohu.com

  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学院就读的学生,学院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生学费减免、特困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津贴及每月人均116元助学金等。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生活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北京农业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