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考试时间]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7-03-15 21:37:03

五、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和地点:3月25日上午9:00在学校进行笔试。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3月25日上午9:00免初试考生参加面试;下午13:00笔试考生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各个相关部门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一)录取原则:学校严格遵守市教委和学校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1)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本知识及基本常识(包含: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

  2、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专业大类组成专家小组对考生的基本素质、整体形象、表达能力、动手能力的进行综合考核。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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