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免试加分政策]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4 10:15:29

  第七章 测试

  第十九条 测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条 文化素质测试安排

  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方式为合卷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纲要详见有关通知公告。

  第二十一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一)测试对象及时间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

  (二)测试地点: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三)测试实施及内容: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50% +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50% + 分类考试招生加分

  第二十三条 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学院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单独划线,具体按《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皖教办〔2016〕33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免试及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及鼓励政策。

  本免试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填报我院志愿,且达到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一)免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

  2、免试申报流程

  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⑵2017年3月30日前到我院进行免试入学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资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入学审批表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初审通过后,经学院按照规定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一周),考生享有免试入学资格。

  (二)加分

  3、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4、说明: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我院留存,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登记表。

  ⑵暂未领取获奖证书的考生,须到竞赛举办主管部门开具获奖证明。

  ⑶加分审核后,须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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