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方亚太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3 11:11:38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76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500元-15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本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校招办负责解释。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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